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3-01-10
全权合约是不一定须要交纳新税的,应依照详细情况不予确认。假如是仅明晰全权事宜、职权和职责的全权合约,不须要交纳新税,不属于应纳税凭据。但假如全权合约具备合约物理性质的,则全权合约为应纳税凭据,须要桃木。正当理由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新税实施办法》第三条 以下凭据为应纳税凭据:
(一)采供、研磨总包、建设项目承揽、个人财产出租、客货运输、物流配送看管、银行贷款、个人人寿保险、控制技术合约或是具备合约物理性质的凭据;
(二)房屋产权迁移书据;
(三)营运簿册;
(四)基本权利、许可照;
(五)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财政部确认课税的其它凭据。
第五条 以下凭据减扣新税:
(一)已交纳新税的凭据的复本或是手抄本;
(二)个人财产其他人将个人财产赠送给中央政府、福利基层单位、幼儿园所建的书据;
(三)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财政部核准豁免的其它凭据。
【以内申明文本为依据,牵涉操作过程难题以顾问纳税的认定为依据。】